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岐山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岐山县京当镇京当村监委会主任、原支部书记刘文学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2019年6月,刘文学作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人员,宣传互助资金协会相关贷款政策不到位,导致农户贷款积极性不高,累积资金使用率未达到政策要求的60%标准。2020年3月,刘文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岐山县枣林镇贾家村监委会原主任赵锁浩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问题。2017年,赵锁浩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雇佣社会人员每人每天发放50元填写贫困户资料。2020年4月,赵锁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