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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时间:2018-12-17 09:54  来源:   作者:凤翔县纪委监委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凤翔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办的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凤翔县田家庄镇新增务村原党支部书记寸志恩、原村委会主任冯琴琴、原村委会副主任寸保明、原监委会主任寸锁田、原计生专干董小红、原新增务村会计寸拴孝等6人利用职务之便,以发放各类补助费名义非法占有公共款项归个人所有,其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寸志恩、冯琴琴、寸保明、寸锁田、董小红等5名党员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6人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凤翔县糜杆桥镇太相寺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升绪,原村委会副主任、会计赵秋堂,村委会主任仵新魁收取宅基地款,违反工作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王升绪、赵秋堂、仵新魁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凤翔县城关镇瓦窑头村党支部书记刘钊、村委会主任邓虎绪、村委会会计邓申良、村计生专干刘红娟违规收取宅基地申报费、报户费、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违反国家法规规定。刘钊、邓虎绪、邓申良、刘红娟四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凤翔县虢王镇江湖村原党支部书记汶来让违规收取社会抚养费未上缴,留作村上用于村日常开支,违反群众纪律,汶来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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