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凤翔县南指挥镇太北幼儿园教师宋梅2013年12月注册“宝鸡九州汇通商贸有限公司”,违反廉洁纪律,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凤翔县中学教师王尚香2013年10月17日注册“凤翔县裕隆种植专业合作社”,违反廉洁纪律,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凤翔县卫计局干部岳一博2016年8月用其执业医师证注册开办陕西东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岐山县西关店,违反廉洁纪律,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凤翔县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队职工张宗红于2015年12月11日注册成立陕西绿枫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廉洁纪律,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凤翔县冯家山灌区灌溉管理处职工张靖于2008年12月26日与其他人员注册成立了“陕西奥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廉洁纪律,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