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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1起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时间:2017-03-20 08:46  来源:   作者:宝鸡市纪委   点击:
  去年以来,在中共宝鸡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干部创新举措、精准施策、真抓实干,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精准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为脱贫攻坚提供了纪律保障,各级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中省市各项扶贫工作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熟视无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工作标准、质量要求不高,严重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责任,推动工作,市纪委就渭滨区一些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进行通报。
  渭滨区石鼓镇中岩山村在扶贫工作中,帮扶干部作风严重不实,没有按照要求深入贫困户面对面核实相关情况,填写的贫困户精准脱贫工作明白卡内容不真实,存在登记的家庭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家庭成员之间逻辑关系混乱等问题。石鼓镇对扶贫工作指导不力,措施不实不细,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区扶贫办监督指导不力,检查流于形式,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严重失察失职,造成不良影响。
  近日,渭滨区对区扶贫办、石鼓镇相关人员在脱贫攻坚中作风不严不实问题进行了严肃追究。给予渭滨区石鼓镇党委书记马争让、区扶贫办主任吉春祥、石鼓镇副镇长陈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扶贫办工作人员张广兴警告处分;给予石鼓镇农办主任陈宝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石鼓镇中岩山村党支部书记文世明党内警告处分、村监委会主任郝金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石鼓镇镇长王斌、石鼓镇人大主席李凌、区扶贫办副主任王晓娟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扶贫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为官不为”集中整治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失职、失责问题。要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追究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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