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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县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05-29 10:49  来源:   作者:凤翔县纪委监委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县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办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虢王镇万丰村原党支部书记苏忍怀套取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问题。苏忍怀任虢王镇万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4年、2016年两次套取国家新农村建设财政资金共计30000元,个人分得10000元。苏忍怀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苏忍怀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 糜杆桥镇原王家塬村党支部书记王立锋在审核异地扶贫搬迁中把关不严问题。王立锋在任原王家塬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异地扶贫搬迁对象信息把关不严,导致贫困户多领补助资金35000元。2019年3月,王立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郭店中学校长程撷英、副校长杨红、团支部书记杨文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严不细不实问题。三人对本校脱贫攻坚工作管理不严不细不实,导致本校上报的2018年拟脱贫义务段贫困家庭学生户数和人数40户48人与实际7户9人严重不符。2018年10月,程撷英、杨红、杨文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柳林镇原景村党支部书记吴拴田、村委会主任王有良套取挪用国家项目资金问题。两人在原景村村任职期间,与班子其他成员采取虚开发票的形式,违规套现村级卫生室建设资金50000元,项目建设实际花费19818元,挪用16182元,剩余14000元存入私人账户计划予以私分。2018年11月,吴拴田、王有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柳林镇大槐社村党支部副书记凡全科虚假开支赔付款、工费问题。2017年6月,凡全科在任本村6组组长期间,在水厂项目建设中,虚假开支附着物赔付款2笔1640元;在临时用工中虚假开支工费1笔100元。虚假开支共计3笔1740元,据为己有。2019年3月,凡全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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