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曝光台 > 正文

金台: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04-30 16:46  来源:   作者:金台区纪委监委   点击:

  “五一”将至,为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促进节日风清气正。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违纪案例予以通报。

  1、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新维巷社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违规违纪的问题。2017年3月,新维巷社区主任尼建英、副主任陆雪芹、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尹晓违规集体研究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共计10800元,致使国家财政资金流失,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4月,尼建英、陆雪芹、尹晓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硖石镇董家村原监委会主任林连绪、原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赵爱成不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1月,硖石镇董家村村委会违规将原区科技局拨付的10万元葡萄园专项补助资金挪用5万元用作村集体事务办公经费。林连绪作为时任村监委会主任,负有监管失职责任。赵爱成作为时任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2月,林连绪、赵爱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金台医院呼吸内科朱文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药品回扣的问题。2014年初至2018年5月,朱文忠在担任金台医院呼吸内科主任期间,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医药代表药品回扣累计现金17000元。区监委给予朱文忠记过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4、中山西路街道办西府天地管委会工作人员王广周收受购物卡的问题。2018年9月,中山西路街道办西府天地管委会工作人员王广周收取服务对象500元宝商购物卡一张,违反了廉洁纪律。2018年12月,王广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镜、自省自警。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五个专项工作”, 加大问责力度,从严正风肃纪,着力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