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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息2021年第15期

时间:2021-06-02 10:20  来源: 市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宝内刊字007号


纪检监察信


(工作动态)

15期


中共宝鸡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编者按】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提升派驻监督效能。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取得一定成效。现将驻市人大机关、驻市委宣传部等5个纪检监察组有关做法予以编发,供学习参考。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 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通过优化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持续精准发力、强化监督职能等措施,发挥“探头”“哨兵”作用,着力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一是建立“一化五联”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按照市委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1+5制度体系要求,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疏通两个责任互联互通的关节”“脉络,深化提升一化五联(清单化推进,政治理论联学,重要事项联通,重要部署联席,政治生态联判,谈话提醒联用)工作机制,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轮驱动、互促互进。目前4家综合监督单位开展政治理论联学10场次,采集监督对象信息479人参与重大事项决策3次,开展政治生态联判1次参与新任干部任前谈话2次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85人次。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调研走访4家综合监督单位及13个下属单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检查对群众反映问题是否及时回应、解决,杜绝不担当、慢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春节、清明等节假日期间,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对公款吃喝、餐饮浪费问题靶向纠治。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初核公务用车信访件1起。三是持续精准发力,扎实推进行业治理。以行业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为鉴,主动聚焦体制障碍、管理漏洞、政策创新等方面问题,向综合监督单位印发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曝光的行业系统典型案例通报2期。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列出清单逐一筛查,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9项内控制度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市供销社系统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主动优化路径,转换电商扶贫、消费扶贫模式链条,加大对社管企业资产开发处置、房屋租赁行为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资金收缴、归集环节,推动行业治理效能提升四是强化监督职能,督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市委巡察组2019年反馈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的4个方面11类 50个问题、2020年反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的3个方面11类32个问题,及时与市委巡察办联系沟通,督促相关党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督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教育、财务管理等制度15项,督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完善机关会议、服务保障、文书、财务管理等制度37项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三个聚焦”做深做实政治监督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聚焦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持续做深做实政治监督。一是聚焦重点任务,主动下沉监督。紧扣各综合监督单位工作特点,印发文件明确政治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监督有章可循。紧跟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深入14家下属单位8个服务窗口,“四查四看”方式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督促筑牢联防联控坚固防线。紧盯节日节会,提前在各综合监督单位网站、公告栏公布信访举报方式,组织开展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检查3次,提出意见建议6条,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5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效。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及时跟进监督。按照市纪委工作部署,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排查以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等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2次,指出存在问题12条,实现重要部门、工作人员、重点环节全覆盖。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要求被巡察单位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认领问题不推诿、整改问题不拖延,做到边查边改、立改立行。三是聚焦关键环节,常态长效监督。将政治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督促市委宣传部修订18项日常管理制度并跟进检查,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印发《协助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从决策、部署、执行、效果4个层面明确13项具体程序,着力当好参谋助手。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科级领导干部廉谈家访工作的通知》,通过两个责任上门、两项情况报告、“两份承诺”表态,常态化推进科级领导干部廉谈家访制度落地落实,目前共监督参与联谈家访5批21人次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三聚焦三强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全力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聚焦理论学习,强化思想自觉。通过组内集中学习、研讨班专题学习等形式,进一步熟悉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掌握滋生和易发腐败的关键环节,找准监督重点,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督促指导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不断强化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聚焦职责落实,强化督导调研。紧盯各综合监督单位牵头承担的19项工作任务,先后深入凤县、太白县等9个县区,分别对四个不摘政策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驻村帮扶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次针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及时会同市水利局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推动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落实。三是聚焦自查自纠,强化作风保障。督促指导各综合监督单位结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梳理本单位本系统“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不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用心不务实等问题3个,推动建立整改措施4条。加大对各综合监督单位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的工作作风,切实根治“庸懒散慢虚粗”问题,努力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聚焦关键领域  净化政治生态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从严监督执纪,深化标本兼治,有效改善全市卫健、医保、红会系统政治生态。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做到贯通联动。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信访举报线索联合处置等机制,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办法》《党组成员述责述职述廉实施办法》等文件,及时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派员列席三重一大会议,聚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开展调研督导,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二是从严监督执纪,精准惩治腐败。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先后严肃查处市中医医院设备科科长李党伟、市中心医院放射治疗科主任朱勇等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实施诫勉谈话4人。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筑牢廉政防线。督促市直8家公立医院党委制定《医院章程》等40余项规章制度,指导各医院召开药品耗材采购工作廉政建设约谈会,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对耗材和药品集中采购严格落实两票制”,对违反诚信经营的供应公司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全市1000余名医务工作者和药品耗材供应商开展廉政教育帮助提升拒腐防变意识。四是深化专项治理,全力正风肃纪。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的隐形变异问题,开展明察暗访3次专项检查2次。督促常态化开展强医德优服务精医技保健康活动,推动50余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到位。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等专项整治共排查工程项目23个,查处案件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

彰显派驻优势  落实监督责任  

 

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围绕工作重点,强化监督责任,“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更加明显。一是突出政治监督,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筹办十四届全运会和特奥会等内容,跟进监督检查18次。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注重用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督导文物部门挖掘青铜器中的廉政文化,创新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模式。二是做实日常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督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各综合监督单位网站公布监督电话,在下属单位设置监督公示牌,畅通“信访网电”一体检举举报平台。组长和副组长列席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三重一大”会议12次,通过查看研究事项、决策程序和报告以及开展约谈函询情况等6方面,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安排5名纪检监察干部任重大审计项目廉政监督员,深入审计现场开展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和回访调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9件。三是加强协同监督,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1+5”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联谈制度》等3项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责任清单。深入26家下属单位开展“下沉式”调研,听取单位负责人、党员干部和职工对派驻监督的意见建议,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20个,研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11个。严格履行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整改责任的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5条,推动完善制度措施12项。

 

 

 

 

 

 

 

送:市纪委监委领导同志。

发: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委机关各部门。

编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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