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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八项举措”同向发力 打造高质量“巡察工程”

时间:2020-10-30 14:40  来源: 陇县县委巡察办   作者:   点击:

为提高巡察质效,陇县在推进县委巡察工作中,县委巡察机构高效协作,采取“八项举措”同向发力,打造高质量“巡察工程”。

挖掘专业人才,配好巡察“工匠”。县委巡察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坚持好中选优,突出政治资格和德才兼备的要求,积极协调,从纪检监察、组织党建、财务审计、法规执纪等领域选取一批党性原则强、业务素质精的专业性人员,组成125人的专业性人才库队伍。每轮巡察前,根据被巡察单位工作重点和巡察任务重心,从人才库中抽选巡察干部;结合抽调干部工作经历,知识、能力、年龄、性别结构等情况,按照“优势互补便利工作”原则,组建成“一组七人”的专兼职巡察尖兵队伍,让专职巡察干部和抽调干部合理搭配,形成“最强组合”,为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高效推进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做足巡前功课,画好巡察“图纸”。组办融合高效协作,凝聚合力做足巡前准备。巡察办及时向县纪委监委会、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扶贫办、县信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征求被巡察单位近三年的相关情况,今年开展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共收集到问题线索27件,促进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进行深入了解;各巡察组及时收集被巡察单位网络、社会等舆情信息,结合巡察办提供的第一手资料和被巡察单位实际,分析梳理舆情信息,紧扣巡察任务要求,精准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详细阐明行之有效的巡察工作方法和措施,确保有的放矢。

抓好巡前培训,打好巡察“地基”。巡察办按照每轮巡察任务和巡察内容,组织全体巡察干部进行政治巡察理论和业务知识专题培训,邀请扶贫、党建、财务、审计等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就被巡察单位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注意事项进行辅导;邀请参与过省市巡视巡察工作的同志,从查阅工作资料、制作谈话笔录、收集问题线索、做好保密纪律等方面传授巡察方法技巧;组织参加省市巡视巡察培训的专职巡察干部,开展新知识新要求交流讨论。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多维度培训,增强巡察干部开展政治巡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为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奠定基础。

开展“夜学”活动,持续供应“材料”。县委巡察办不断加强巡察干部能力水平,为打造巡察工作高质量提供动力之源。巡察机构坚持开展“夜学”活动,即:每周二夜学最新理论政策,每周四夜学巡察业务知识。通过持续深入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关中片区巡察办主任座谈会主要精神和省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促使巡察干部深刻领会理解政治巡察的内涵,密切联系巡察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和解决问题有机统一起来,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进一步增强党性、练就本领、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施工”。各巡察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被巡察单位工作实际,坚持“账务账本必查、惠农项目必看、热点问题必问、关键人员必访、资金兑付必核”的原则,实行监督全覆盖有重点,严防遗留遗漏,确保不留死角;始终紧盯“关键少数”,重点把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下属单位组织及其负责人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暗访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多角度、多层面掌握问题线索;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充分调查走访核实情况,通过召开组务会进行集体研判,群策群力、各抒己见,防止人情评判、个人决断,确保为被巡察单位精准“把脉”。

严格队伍管理,当好巡察“监理”。巡察办做好对巡察组的工作指导,确保巡察工作方向不偏、高质高效。巡察前要求巡察人员全部签订保密协议书,提高保密意识,承诺不携带巡察资料、不泄露巡察信息,确保依规依纪依法铁腕履职;建立巡察组内控制度,反复重申巡察工作“五严守”“十不准”等纪律要求,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县委巡察组临时抽调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示范引领、战斗堡垒作用;巡察中严格按照流程督促跟进巡察组的巡察工作进度,指导和解决巡察环节的盲点、重点和难点,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注重报告质量,实现完美“封顶”。巡察组长按照巡察干部优势特长,合理分工,选定专人撰写巡察报告,明确撰写巡察报告要求,突出政治巡察定位,透过业务看政治,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事实清楚、内容真实、结论严谨、实事求是”原则,严格将问题底稿作为巡察报告的基础,梳理归类巡察底稿,巡察报告采取多次讨论、反复修改、组办联合分析审定的方法,力求做到逻辑清晰、因果对应、有理有据、定性准确,确保问题得到客观真实反映,形成一份高质量的巡察报告。

强化整改落实,完成工程“验收”。巡察办严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以党委(组)正式上报县纪委监委;对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的整改报告,实行逐人、逐项、逐家审核把关,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达到“销号”“清零”要求,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责成进行“二次整改”;将整改报告抄送将县委联系分管常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核把关,推动巡察“后半篇文章”落实见效。截至目前,第六轮巡察反馈的181个问题和31个问题线索已全部整改落实、办理结案。第七轮巡察反馈的107个问题和11个问题线索正在积极办理和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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