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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加强互通互动 不断提高监督质效

时间:2020-12-16 11:13  来源: 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   作者:   点击:

今年以来,市纪委第一监督检查室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联系的派驻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不断探索室组联动监督新模式新方法,着力提高监督执纪工作整体质效。

一是全力保障支持线索处置。线索处置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源头和基础。一室充分发挥职能特点,主动支持帮助派驻机构履职尽责。协助办理指定管辖。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加强与案管室的沟通协作,探索打破派驻机构监管部门划分格局,全力支持驻市委办纪检组跨单位开展办案,对监管范围以外的其他部门干部违规享受保障房补贴问题一查到底。协作建立共享机制。加强线索移送,有针对性地解决派驻机构案源匮乏问题,形成了发现问题线索互融互通、信息共享机制。今年以来,共向驻市委办纪检组移交3件,均立案;向驻市卫健委纪检组移交5件,立案3件,处分1人;向驻市审计局纪检组移交4件,给予两名兼职取酬的审计干部党内警告2人,收缴违纪资金109470元,在市审计局引起了震动。对市民政局在配合驻市委办纪检组处置移交的某单位违规发放值班费问题线索有畏难情绪问题,通过耐心细致做部门党组的工作,帮助厘清问题症结,较短时间凝聚各方共识,有效推动案件查处。协调解决办案场所。对派驻机构办案安全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充分利用现有谈话室组织谈话,对没有谈话室的驻市委办、审计局、发改委纪检组由室协调使用市纪委“走读式”谈话场所,并帮助办理审批手续,确保线索初核谈话安全规范有序。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提升能力。针对派驻机构新手多、业务不熟、监督执纪不平衡等问题,注重从线索核查到处理意见提出全程把关,提高派驻监督能力和水平。加强处置结果把控。认真听取驻联系纪检组关于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程序、调查内容和处理意见,有针对性的提出补证要求和处理建议,确保做到事实清楚、处理恰当;在案卷抽查中,对纪检组个别线索处置失实了结但给予当事人谈话提醒的问题,指出不正当使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要求在今后工作中注意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函询件抽查复核。为规范问题线索处理程序,加强对派驻机构函询件的抽查复核工作力度,倒逼其落实监督责任,如我们对某书面函询的问题线索进行复核,对基本事实不清等四方面问题提出补充佐证材料的要求,对当事人产生震动,主动来一室说明情况;对疫情期间反映有关疫情问题错误使用函询方式处置,及时叫停制止,要求转初核处理,保证监督了实效,回应了社会关切。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将锻造本领高强干部队伍作为推动派驻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为市卫健系统的纪检干部专题培训执纪审查程序和文书,凝心聚力为派驻机构培养专业化人才。将受理派驻机构业务咨询作为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今年共答复释疑各类问题21个,精准指导开展业务。

三是周密组织监督规范运行。推进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推动派驻机构运转规范有序。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将派驻机构工作纳入市纪委监委重点工作监督检查范围,通过集中汇报、查阅资料、抽查案卷等形式,对纪检监察十三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四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短板弱项进行约谈提醒,现场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派驻机构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关键少数”,履行监督职责,大胆执纪问责,主动担当作为。联系派驻(派出)纪检组均消除了问题线索“零处置”。强化“两书”作用发挥。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强化案件治本作用,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主动制定并向相关派驻机构抄送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从根本上解决了查而不止、纠而复发、屡治屡犯现象,聚焦专项治理、保护群众利益、机制制度完善,共发出“两书”12份,占委机关的60%,已全部整改完毕。强化干部函询抄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市管干部函询抄送其所在党组和派驻纪检组,并对函询后本人是否在民主生活会说明情况进行了抽查,将“关键少数”置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群众监督下,加速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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