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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时间:2021-10-11 16:36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点击:

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直接关系民心的政治工作,是生态环境部门真刀真枪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宝鸡市生态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大实事。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回应民之所呼、满足民之所需、解决民之所望,宝鸡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对群众反复投诉的生态环境问题查处不力、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环保执法“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简单粗暴行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源头防控,加强内部监管,坚持“刀刃向内”,用一件件群众满意的环保问题查处行动回应群众所想所盼,用一次次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服务管理铸就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市纪委文件精神,同时要求各县区分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亲自挂帅,强力推进,狠抓各项整治工作落实。作为牵头责任单位及时制定印发《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复投诉等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给相关市级责任部门,进一步细化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任务要求。把专项整治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实践,确保认识明确,提高政治站位。深入研究,准确理解,全面执行法律规定,为推进执法“一刀切”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针对我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当中存在的短板,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制定印发了《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执法“一刀切”优化行政处罚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意见》,全面落实严格执法、柔性执法的要求,保护相对人的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整治

坚持源头防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源头防治,落实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认真查处,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在日常工作中受理群众环境问题投诉510件,已全部办结,及时化解了一大批环境扰民问题。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专门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并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布。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接到专项整治投诉举报2起,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已全部查处办结,同时将办理结果电话告知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坚持抓重点重点抓,把重点任务摆进去。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纳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之中。揪住重点问题整改任务,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对正在开展整改的问题结合专项整治建立清单台账,及时跟进后续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按照期限整改到位。对目前正在整改当中的问题,下发督办单,督促整改加快进度,对已经整改到位或明确整改期限的问题,及时进行复核,确保问题不反弹或按时序推进。

坚持差异化管控,强化精准帮扶,严禁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为切实保障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坚决杜绝生态环境管理“一刀切”问题 ,坚持差异化管控,深化“服务式、预防式”执法,加强精准帮扶,主动靠前服务。柔性执法、宽严相济,严格执行自由裁量规定,有效预防了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了廉政风险。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宝鸡市生态环境系统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在统筹做好企业帮扶指导的基础上,强化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强化“非现场”“可回溯”执法信息管理,合理安排执法频次,最大程度减少无谓干扰。同时,为坚决杜绝“一刀切”,对落实正面生态环境监管清单“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要求,民生领域环境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差异化管控措施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坚决确保执法监管正面清单企业承诺落地落实。要求执法人员对发现的轻微环境问题,以帮扶督促整改为主,实行容错式整改,对发现的环境问题隐患尚未造成环境污染的,及时发放环境违法责令改正决定书,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做到精准帮扶、精准执法,受到了群众及企业的广泛好评。

突出问题导向,开展自查督导

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打好主动仗。积极进行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检查,结合执法稽查安排,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工作检查及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检查、稽查工作组,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4日,按照相关要求对13个县区分局2021年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现场指出,制作检查笔录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强化工作责任。检查完毕后,下发《稽查意见书》,推进及时整改。

下一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巩固成果、持续发力,坚持“事要解决”“案要办结”原则,突出重点难点,全力化解环境信访矛盾问题,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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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12369 3262391

举报邮箱:bjshb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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