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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打通村级监督最后一公里

时间:2022-07-29 15:17  来源: 眉县纪委监委   作者:郭仲乐   点击:

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眉县纪委监委探索出台《强化村级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权责划分、规范监督流程、强化组织保障,打通村级监督最后一公里。

理顺工作关系,划好“责任田”。《办法》指出村级监督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监督主体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对象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管理人员及临时履行管理职责的相关人员;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拥有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和主持民主评议权;要求应坚持依法开展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不以权谋私,做到规范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明确内容方式,绘制“招式图”。《办法》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加强对村务决策情况、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级项目建设情况、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村级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村两委干部履职情况和其他应当纳入监督范围的事项进行监督。工作方式包括收集意见、提出建议、上报问题、通报反馈、定期汇报等,要求每月填写《村民反映问题登记表》报镇(街)纪(工)委备案,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总结梳理村务监督工作,每半年向村党组织及镇街纪工委汇报一次村务监督情况,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强化组织保障,提升“战斗力”。《办法》强调村级监督工作由镇(街)纪(工)委负责指导,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各镇(街)纪(工)委通过业务指导、工作考核、宣传报道等方式开展指导考核,每年至少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增强村务监督能力,年底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奖优罚劣,倒逼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主动担当、积极履职。对工作中凸显的优秀事迹做好舆论宣传报道,扩大村务监督委员会社会影响,推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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