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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10万元扶贫款”水落石出了

时间:2021-11-18 15:55  来源: 陈仓区纪委监委   作者:王淑芳   点击:

“经查,靳某身为中共党员,在任村支书兼主任期间,对帮扶单位捐赠的10万元扶贫资金未入账,也未向群众公开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这是陈仓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在讨论信访积案处理结果时的一幕。

这还要从两封举报信说起:2020年底,陈仓区纪委监委一月之内收到内容相近的两封举报件,且被反映人为同一人,举报反映了大小9个问题,如:村书记优亲厚友,安排父亲从事村上公益性岗位领取报酬、违规给村上党员办理低保、将帮扶单位捐赠的10万元扶贫资金存入私人账户用于平时个人使用等。

接到反映后,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为群众陆续寄来两封举报信,且反映的是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大家对此事一定“深恶痛绝”。相比远在天边的“老虎”,眼前的“苍蝇”更容易侵蚀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经分析研判后,委领导批示将该举报件由区纪委监委提级办理,并作为今年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件,由委领导亲自包抓、并指导调查组制定化解方案,按照“五定”、“五包”要求,压实办理、化解责任。

该问题涉及的村子位于陈仓区西部山区,处于陕甘两省交界,山高路远,每一次调查、取证都要翻山越岭,驱车一百多公里。调查组同志克服困难,从询问被调查人、找群众谈话、到调取相关证据资料,驻村蹲点坚守了十多天时间,每天都要工作到晚上十一二点。经过扎实细致的调查,终于将群众反映的9个方面问题逐一查清。

经查,反映村干部违规办理低保、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问题失实。但该村将帮扶单位捐赠的10万元扶贫资金,其中8.5万元用于新农村亮化项目,1.5万元用于维修损毁桥头、支付垃圾车保养费和卫生清理临工费等,且相关收入支出均未计入村集体账务属实,事后也未向村民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虽然这10万元没有被村干部“中饱私囊”予以贪污,但这一大笔资金未入账,显然违反财经纪律,属于违纪行为。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靳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会计李某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该村资金收入及支出均未计入村集体账务问题,由区纪委监委向镇党委、镇监察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及监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感谢区纪委,没想到你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这么重视,一件件都查的清清楚楚,10万元的扶贫款我们也知道用在啥地方了,违纪的村干部也得到了应有的处理……”此案查结后,该村村民向区纪委监委干部说道。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据悉,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把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化解核查信访问题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打好组合拳,下好先手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信访积案化解真正走到老百姓的心坎里。截至目前,领导班子成员包抓的24件信访问题已全部化解,其中立案审查调查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其他处理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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