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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

时间:2022-09-15 17:11  来源: 渭滨区纪委监委   作者:高宏亮   点击:

“现在有了《陕西省罚没登记证》,我们就可以对工程项目建设中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了!”,近日,渭滨区住建局执法人员在区住建局取得《罚没登记证》后高兴地说。

今年年初,渭滨区纪委监委在核查反映神农镇某村干部有关问题时,发现在清姜河水源地保护项目中,某公司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围标,向借用资质单位上缴管理费。

渭滨区纪委监委将这一线索,向有关部门下发了监察建议:“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证项目质量,请你单位按照《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同时加强对投标单位投标资质监督审查力度,杜绝不具备投标资质的单位借用其他单位资质参与投标问题发生。”。然而,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回复因没有《罚没登记证》和罚款账户,无法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在随后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区纪委监委发现在交通、水利等其它领域工程项目建设中也存在挂靠、转包等问题,而相应的主管部门均无《罚没登记证》或无处罚权限。

“行业监管部门监督缺位是导致建设领域乱象的一个重要原因,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区上的住建、交通等部门竟然没有《执法证》和罚没账户,多年没有履行监管责任。纪委监委的监督必须从点到面,在严肃查处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同时,要立足长远,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针对检查发现和案件暴露出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机制不畅、监管缺失等问题,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扛起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借用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无人监管的漏洞,区纪委监委协调区委编办、区财政局,督促区住建局等部门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积极申请办理《罚没登记证》及罚没账户,对违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监管责任,规范招投标活动。

今年以来,渭滨区纪委监委紧盯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领域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处理1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督促区财政局行政处罚代理机构3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推动监管部门建立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建成西部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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