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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9-09-12 18:38  来源: 金台区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过节。日前,金台区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陈仓镇李家崖村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8年11月,李家崖村违规套取国家资金11.01万元,私设“小金库”,以加班费、值班费、奖金等名义违规为村干部发放津补贴8.82万元。2019年7月,村党支部书记杨腊娥、村委会主任刘强、村党支部原委员李银义、村监委会主任李宝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韩亚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硖石镇林家村党支部书记林宝明违规收受现金问题。2015年初,林家村党支部书记林宝明,将一项土方回填工程交给林红军负责施工。2016年1月,林红军拿到41.3万元工程款后,将2万元现金作为感谢费交予林宝明之妻。林宝明将这2万元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2018年12月,林宝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不断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真正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对节日期间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一律快查严办,绝不姑息;对管党治党不严,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导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甚至产生恶劣影响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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