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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04-30 17:10  来源:   作者:市纪委监委   点击: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促进节日风清气正,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太白县公安局王家堎派出所违规在辖区企业免费加油问题。2009年10月至2018年4月,王家堎派出所警车、摩托车多次违规在辖区企业免费加油,张建强作为时任派出所所长,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张建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眉县汤峪镇豆家河村党支部原书记秦满平、村党支部书记王宏忠、村党支部原副书记胡宏洲、村监委会主任豆天顺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8年,在无政策依据的情况下,秦满平违规领取津补贴1.93万元,王宏忠违规领取津补贴1.3万元,胡宏洲违规领取津补贴1.93万元,豆天顺违规领取津补贴1.28万元。2018年12月,秦满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宏忠、胡宏洲、豆天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千阳县城关镇冉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冉栓科违规利用项目资金接待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冉栓科违规利用项目资金购买食材、西瓜、蜂蜜等共花费1.44万元,用于村日常接待,冉栓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冉栓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陇县东风镇杜阳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志军、村委会原主任刘文德、村监委会原主任王格成违规领取电话费、绩效工资问题。2017年至2018年,王志军违规领取电话费1320元、刘文德违规领取电话费及绩效工资2010元,王格成违规领取电话费840元。2018年11月,王志军、刘文德、王格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坚决刹住“四风”才能巩固党心民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切实转变过节风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要认真学习传达近期省委关于全省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通报,领导带头兑现绝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纪律教育,重申纠正“四风”工作要求,分层分级约谈提醒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公务接待、内部食堂、驻外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履行监管职责,层层把好关口,压缩节日不正之风隐匿空间。要畅通举报渠道,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对媒体曝光的“四风”问题要快查快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易发多发问题。同时,盯紧“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借学习培训调研考察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加强对中央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和省委“十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监督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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