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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息2020年第4期

时间:2020-02-12 15:09  来源: 市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宝内刊字007号

 

宝鸡纪检监察信息

 

               

4期

 

   中共宝鸡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编者按去年以来,岐山县、千阳县、渭滨区、凤县、太白县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工作呈现一些新特色新亮点。现将有关做法予以刊发,供学习交流。

 

岐山县:打造特色载体  做实廉政教育 

 

岐山县积极拓展教育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有效增强全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一是打造廉政基地。按照打造干部教育基地、传统文化研学基地的要求,挖掘“甘棠遗爱、忠心爱国、勤廉爱民、敬德尚法”主题,启动实施召亭村廉政教育基地提升改造工程,先后4次召开基地建设研讨会,完成了提升改造总体设计、召公史迹馆和村史馆文本编纂、村落及周边环境整治拆迁、景观小品设计等工作。按照菜单式、互动式、多媒体和实物场景等多种形式,提炼“法安天下,德润民心”主题,挂牌成立县法治宣教中心廉政教育基地,接待省内外单位60余家,参观3000余人。二是打造廉政剧目。紧扣廉政文化主题,深挖流传三千年“甘棠遗爱”典故中的政治文化历史内涵,斥资编纂、排练和演出大型秦腔廉政剧《甘棠清风》,塑造了召公姬敬德爱民、清正廉洁、无私无畏、爱民如子的崇高形象。成功首演后,在各镇村、社区巡回演出,进一步营造廉洁尚德的良好氛围。三是打造廉政环境。以何宏年、刘怀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鉴开展以案促改,全力推进政治生态、体制机制、思路目标“三个重构”。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蔡家坡运行管理、规划管控机制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和管理运行,推动形成廉政勤政、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千阳县: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千阳县遵循“突出重点,科学微调,简易明晰,实际管用”的原则,修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一是梳理完善清单内容。将原有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梳理为村级重大事项4类8项和日常性事务9类30项两部分,将程序性的内容作为附件独立出来,层次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在村级班子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中,对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委会主任的责任清单内容分别进行整合与充实,明确了监督内容、扩大了监督范围。二是简化规范办事程序。采用“一图两单三提醒”机制,进一步明晰了事项、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群众、规范了用权;要求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办理都按照“五议两审两公开”决策进行(村民建议,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议,村两委会班子成员讨论商议,提交党员大会审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监委会对决议通过的方案进行审查,党支部对方案进行审核;对决议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对方案实施情况公开);规定所有日常性事务办理程序主要按照行业归口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进行办理,规范了监督模式,扣紧了监督节点。三是助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修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了党的领导,密切了干群联系,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推动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端;助力基层党组织实现“矛盾不出村、廉洁不出事、治理不出乱”,最大限度地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消灭在萌芽,更好地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实实在在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渭滨区:聚焦职能定位  深入推进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渭滨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出台《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为派驻机构正确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提供“操作指南”。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全区各派驻机构发现问题线索39条,处置问题线索30条,结案9件9人,同比增长260%、272%、450%。一是坚守政治属性,强化政治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围绕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上,扎实开展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件,处分5人。二是实行挂图作战,紧盯“关键少数”。建立被监督单位内部及下属单位权责清单、权利运行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强化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的日常监督,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从办案纪律、办案程序等重点环节入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认真自查,已有17名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组说明问题,主动上缴违纪资金5900元,对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15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涉及的其他违纪问题正在调查中。三是发挥制度优势,释放治理效能。配套建立廉政风险点动态监控、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廉政风险提醒、联合监督督查等7项制度机制,找准日常监督的发力点。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深入辖区酒店、餐饮场所,通过查阅票据、实地查看、后台“筛查”等方式,排查违规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派驻第三、第六纪检监察组协调政法、审计、税务等部门,紧盯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2条,立案5人。

 

凤县:深挖彻查惩黑恶 “打伞破网”出重拳

 

凤县以“三个坚持”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查处涉黑涉恶案件11件11人,党纪政务处分11人,震慑效应初显。一是坚持紧盯源头,逐案逐人过筛。围绕“五个再一遍”和“三个大起底”的要求,对近十年的涉黑涉恶信访举报问题逐条梳理排查,对2016年以来涉及行政处罚、刑事案件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77个违纪问题进行再翻查,逐一组织复核复查,梳理出涉恶线索3条,已处置到位。围绕村两委换届选举、“村霸”“沙霸”专项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等工作,深挖彻查背后存在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加强与政法机关的会商研判,对公检法系统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大起底”,紧盯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召开集体研判联席会5次,及时研判分析涉黑涉恶案件背后存在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实现“打伞破网”立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二是坚持联动机制,增强反腐合力。加强与公检法司及组织部门的联动协同,形成横向联动、纵向协作的扫黑除恶工作整体合力。建立完善线索发现移交机制,2019年共移交问题线索19条,全部处置到位。同时,严格落实线索摸排工作责任,建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中央督导组移交线索、信访举报再翻查、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和问责追责“五个台账”,实行周线索“零报告”制度,对零线索的8个单位主要领导落实了“签字背书”,夯实了扫黑除恶主体责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直查快办强震慑。组织召开县纪委常委班子专题部署会4次、全县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推进会5次,定期研判协调解决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案包案,抽调12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镇街纪委书记,成立3个“打伞破网”审查调查小组,对全县9个乡镇、53个部门、15家双管单位进行摸排走访,实现“打伞破网”2件2人,助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太白县:多措并举铸造纪检监察铁军

 

太白县坚持抓教育、建制度、强约束,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一是坚定“两个维护”,勉励纪检监察干部“守初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组织干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使纪检监察干部在把好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将“政治生日”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52名党员编印了政治生日贺卡,传递了组织温暖,送去深切关怀,切实增强了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加强专题研讨,提醒纪检监察干部“守底线”。坚持专题教育在先、警示教育在先、提醒教育在先,专题学习研讨《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宝鸡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扎实开展胡传祥、权王军案以案促改。组织开展“学《党章》、明职责、守纪律、勇担当”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让知敬畏、守底线成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补足钙”。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及《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题辅导30余次。狠抓全员培训,通过脱产培训、以案代训、跟案培训、实战练兵等方式,组织干部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中央纪委系列课程,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执纪执法能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硬约束”。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65份,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等信息实时更新、动态监管。同时,深化调查走访制度,多角度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调查走访,强化日常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级派驻(出)机构。

:委领导,委机关各室(部),市委巡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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