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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23-02-20 09:40  来源: 市委巡察组   作者:   点击: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10月12日至11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月2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研究决定巡察成果运用,并专题安排了巡察整改工作。2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田秋林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沙红梅出席巡察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建平主持会议并就做好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田秋林在反馈时指出,近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立足职能职责,探索创新,推动机关事务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但巡察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弱项;巡察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审计反馈问题个别未整改。

田秋林同志代表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全面履行职能职责,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沙红梅强调,一要准确把握政治要求,切实深化思想认识抓整改。二要准确把握责任要求,切实强化担当精神抓整改。三要准确把握方法路径,切实做到务求实效抓整改。

姚建平表示,局党组将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巡察反馈意见,聚焦反馈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强化整改举措,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工作水准和服务保障水平,为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班子成员、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他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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