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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七统一”助推审查调查提质增效

时间:2021-03-25 15:17  来源: 眉县纪委监委   作者:邓伟华 甘鑫   点击:

近日,眉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建立“室组镇”联合办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从线索管理、人员调配、口径标准、优势体现、问题协调、情况分析、结果运用等七个方面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协同联动办案进行了统一规范,推动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县纪委信访室按照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分级受理各类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监督检查发现、信访移交、上级交办、巡视巡察和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统一管理、统一分办,确保线索管理的严密性。

办案人员统一调配。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协管常委(委员)对办案力量进行统一调配,人员力量不足时按程序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抽调人员,成立联合办案组进行案件查办,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办案口径统一标准。联合办案组严格落实办案安全措施和保密制度,做到“五定五统一”即:定目标、定任务、定方案、定进度、定时限,统一办案程序,统一文书格式,统一调证要求,统一审理审核,统一立卷归档,注重纪法衔接、法法贯通,确保案件办理的规范性。

办案优势统一体现。纪检监察室发挥站位高、查办大案要案经验丰富优势;派驻(出)机构发挥熟悉行业特征、掌握单位部门廉政风险点优势;镇(街)纪(工)委发挥熟悉基层村组情况、场所设施配备齐全优势,契合互补形成合力,确保审查调查的高效性。

困难问题统一协调。在联合办案过程中,由分管副书记负责、协管常委(委员)配合与涉案单位、公检法司等部门做好联系协调工作,委机关有关部室负责给予业务指导和信息帮助,对重大问题和突发情况及时逐级向委机关主要领导汇报请示,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办案情况统一分析。联合办案组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相互沟通交流,定期或临时召集联合办案工作分析会,对案件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讨,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成效。审查调查终结后,对案件进行综合剖析,形成可供借鉴的案件剖析材料,指导今后工作。

办案结果统一运用。联合办案组结合案件具体问题向发案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和廉情抄告书,督促发案单位切实整改落实到位。案件审理室针对典型案例,按程序提出“以案促改”建议,切实做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有效提升查办案件的治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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