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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聚焦“四个坚持”将“治病救人”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

时间:2020-12-10 10:30  来源: 眉县纪委监委   作者:邓伟华   点击:

今年以来眉县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工作中以“四个坚持”为引领、既事实求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充分体现严管厚爱,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目前查办的45案57人中容错8人次、变更处分决定3人次、退回补充审查调查6案、提出从宽处理建议1人次、开展以案促改4次、回访教育35人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8份。

坚持程序实体并重,做到实事求是。为确保审查调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有效提升审查调查质量,县纪委以纪律为约束,以法律为准绳,在收集违纪违法事实证据材料时,注重案件的完整性,既收集证明有违纪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也收集减轻从轻或免除处罚的证据材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差别处理,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对符合容错纠错的坚决予以容错纠错,对司法移送的案件及时跟进,根据实际情况该开除的坚决开除,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今年查办的45案57人中容错8人次,变更处分决定3人次。

坚持主客观相一致,杜绝带病结案。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案件因其特殊性,在证据方面主要以文字资料为主,尤其以口供居多,不符合“证据确实充分”要求。案件审理室严格把好审理关,要求审查调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更多的从客观方面对被审查调查对象的供述进行佐证,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书证等直接或间接证据,始终本着对案件负责,对被审查调查对象负责的态度,对有问题的及时予以补充整改,严禁带病结案。目前在案件审理中因证据问题退回补充审查调查6案,切实做到严把审理关口,有效推动审查调查工作的法治化进程。

坚持力度温度并存,注重挽救帮助。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体现纪法威严的同时,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对被审查调查对象给予一定的挽救帮助,在严格执纪执法体现力度的同时更不忘治病救人。在审理阶段对被审查调查对象提出的合理辩解予以查证采纳,对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对于积极配合、主动退赃、有重大立功表现等符合从宽情节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特别是今年在查办一起留置案件时,鉴于被调查对象在留置后能主动配合、积极退赃并愿意以已为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县监委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建议给予其从宽处理。

坚持惩处教育一体,突出预防功能。为了更加凸显查办案件的预防功能,更有效的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在抓好日常审查调查工作之外,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规范化进行处分宣布,制度化推进回访教育,并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作用,将违纪违法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目前结合查办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活动四次,按照《眉县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要求开展回访教育35人次,所有结案案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分宣布,制发“两书”28份,通过制度约束、规范执行、日常建议整改等措施,在所有党员干部中自觉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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