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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安排部署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

时间:2024-04-15 15:07  来源: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点击:

为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要求,4月12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召开市区公安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开展专项行动措施,安排部署工作任务。金台、渭滨、陈仓、高新、凤翔公安分局和交警支队纪委负责人,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体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刘金国同志在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全省集中整治方案、王兴宁同志讲话精神,重点传达学习了4月10日省市推进会议精神,特别是张礼进书记在会上的讲话,并对市区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就市区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要切实提高认识,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下大力气开展集中整治,要求局属各单位及时报告单位“一把手”,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之中,聚焦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领域工作不力,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监督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二要切实履职尽责,抓好案件查办。要强化主体责任,及时提请党委会专题研究,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之一,制定好切合实际的贯彻落实意见。要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治工作。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纠治执法办案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对条件成熟的及时立案、迅速突破、从严查处,形成强大震慑。三要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斗争本领。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特别是结合学习贯彻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带头抓好纪律学习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敢斗善斗的本领。要在工作和生活中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制定好各类安全预案,确保办案安全和执纪执法质量;要树立好“有为才有位”的思想,摒弃等靠心理,从自身挖掘潜力,创造性干好本职工作;纪检监察干部不仅在班内要严以律己,八小时之外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执行好中纪委《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等,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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