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党纪学习教育 > 正文

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检查相关单位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情况

时间:2024-06-12 09:42  来源: 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作者:   点击:

近期,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落实市委要求、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情况,进行深入检查,推动相关单位将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在检查中,重点做到“五看”:一是看领导是否带头学,检查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入脑入心。二是看是否辅导解读学,检查各单位举办专题党课情况,督促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解读,提升党员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深刻把握。三是看是否警示教育学,检查各单位组织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情况,推动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四是看是否交流研讨学,检查各单位开展专题研讨情况,促使班子成员和县处级干部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全体党员干部通过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党性修养、推动崇廉拒腐的过程。五看是否讲求实效学,检查实际学习效果,推动各单位评估分析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促进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在检查中,纪检监察组针对被监督单位党纪学习教育存在的不足,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安排部署,认真做好规定动作,弥补短板弱项,努力提高学习教育实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在搞好集中学习的同时,把纪律教育作为“常修课”,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营造认真学纪、准确知纪、深刻明纪、严格守纪浓厚氛围,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引导大家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始终做到清廉自守。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