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组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重大意义,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党章》《纪委工作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组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深化政治监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坚决纠治“新形象工程”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落实。要立足派驻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加强对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和市公积金中心三家单位的监督指导,督促各监督单位从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做起,防止虚化发散,力戒形式主义。要丰富教育形式,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采取理论学习、专题研讨、警示教育、讲纪律党课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理解运用,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