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清廉宝鸡共建共享 > 正文

我市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清廉宝鸡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

时间:2022-11-08 17:32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厚植崇廉向善廉洁文化,树立清风正气,推进清廉宝鸡建设,引导社会各界形成清廉自律的文明风尚,日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发出通知,将举办“清风颂廉洁·礼赞新时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清廉宝鸡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览。

本次展览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主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文联承办,宝鸡美术馆(宝鸡书法艺术馆)、市美协、市书协、市摄影家协会协办。展览将于2023年1月在宝鸡美术馆展出作品约100件,其中包括中国画作品30件、书法作品30件、油画作品10件、水彩(粉)画作品10件及摄影作品20件。展览面向全社会公开征稿,参展作者应为宝鸡籍或长期在宝鸡工作、生活的文艺工作者及爱好者。展出作品须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廉政文化”两大主题,从现实生活中积累素材进行主题性创作,展现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和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弘扬清风正气,用情用力讲好宝鸡故事,展现宝鸡新时代发展的壮美画卷,赋能新时代美好幸福生活,推进清廉宝鸡建设。原作收件时间从12月5日起至12月9日结束,收件地点为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4号宝鸡美术馆二楼202室。宝鸡美术馆学术委员会、市美协、市书协和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及相关专家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展览将设等级奖,并从获奖作品中评选出收藏作品,为每位获奖作品、收藏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凡涉嫌抄袭他人作品及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