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千阳县纪委监委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海兵主持会议并进行专题辅导。
会议指出,《条例》在党中央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条例》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确保《条例》落地见效。一是逐章逐句深入学。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讨论等学习方式,对总则、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主要任务、工作职责、派驻派出机构、队伍建设和监督、附则等内容,逐章逐句学、前后联系学,做到融汇贯通、了然于胸。二是准确把握精准用。以《条例》为准绳,深刻领悟其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职责定位和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纪律教育、纪律监督、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和开展问责等9项职责,用《条例》压实工作责任、用《条例》规范工作程序、用《条例》检验工作质效,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三是立足实际促落实。认真贯彻《条例》精神,结合千阳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实际情况,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制度,明确工作标准,推动《条例》在基层纪检组织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