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连日来,太白县纪委监委创新学习方法,多措并举,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落实,以此加强自身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宣”字开头,掀起学习热潮。有效运用宣传橱窗、学习单页、电视台等传统宣传媒介和“太白纪检监察网”、“太白廉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转发宣传《条例》学习相关内容,让党员干部全面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要求。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议,对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掌握核心要义,践行“两个维护”,率先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热潮。
“学”字当先,深化思想认识。按照“计划细一些、时间多一点、收获深一层”,对《条例》学习做出具体安排,采取集中学、定期学、讨论学、个人学“四学”机制,坚持每天集中学习半小时,由领导班子成员、室(部)负责人、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分享思想感悟、交流实战经验、讨论方法举措等,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学,深入学,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截至目前,太白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共开展《条例》集中学习13次、座谈讨论7次。
“用”字为要,推进规范建设。围绕“2021年工作怎么看,2022年工作怎么干”主题,以学习落实《条例》为抓手,突出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分层次召开会议,各纪检监察组织结合职能职责和日常工作精心梳理,将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形成履职清单。广泛征求一线干部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运行流程,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和监督实效,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严守纪检监察工作的权限、程序,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条例》是我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条例,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学习贯彻《条例》为重点,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以高素质队伍护航高质量发展。”太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