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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4 16:53  来源: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作者:   点击:

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各监督检查室:

为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廉洁过节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9月13日至10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围绕节日“四风”问题,重点检查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围绕隐形变异,重点检查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在机关食堂违规吃喝、发电子红包等问题。围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重点检查公车使用是否规范、办公用房超标准超面积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围绕换届风气,重点检查换届政策和制度执行、程序环节是否规范、“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落实等情况。围绕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要求落实情况,督促采取务实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事件。

三、检查安排

各县区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带队进行交叉检查,分别为:岐山县与麟游县、凤县与太白县、渭滨区与金台区、陈仓区与凤翔区、千阳县与陇县、眉县与扶风县。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对驻在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对联系县区和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发现问题线索。检查以暗访为主,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单位现场,详细记录检查过程和发现问题,对一般性问题督促现场整改,对问题线索统一带回按程序办理。

二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食宿用车规定,不搞陪同、不提无关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严守保密规定,检查期间不向任何人泄露相关情况。

三要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县区、各派驻(出)机构、各监督检查室于2021年10月10日前上报交叉检查情况和工作简要情况。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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