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鸡市陈仓区纪委监委对宝鸡市陈仓区粮油购销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吴宝田、原会计董拉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宝田、董拉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出借公款;虚开票据套取资金以年终奖名义发放;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吴宝田、董拉让身为党员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党性原则,靠粮吃粮,将企业管理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宝田、董拉让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二人开除公职处分;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