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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督促被监督单位“五一”期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时间:2022-05-07 09:29  来源: 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作者:   点击:

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根据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持续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的要求,紧盯“五一”纠“四风”、树新风节点,节前专门下发2022年“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被监督单位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纪律,严格管理党员干部,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督促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的思想自觉。党组负责人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全体干部会议强调纪律作风,分管领导分别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督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新成效。

督促加强教育引导。各被监督单位在全体干部会议上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上的讲话,学习中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党组负责人就毫不松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过一个廉洁、安全、稳定的节日,提出要求,打好“预防针”。

督促严格检查抽查。各被监督单位党组普遍组织对下属单位五一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和随机抽查,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问题,保证了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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