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安排,渭滨区高起点谋划,高规格推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9项专项整治的10个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上学习传达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推进会精神,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副组长,各分管副区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9项专项整治均由分管副区长牵头主抓。二是根据省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渭滨区实际出发,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责任到人。同时,在市纪委监委选取渭滨区作为住房、停车问题整治工作示范联系点的基础上,区上选取区教体局、区医保局作为全区上学难、入托难等教育问题和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整治试点,确保专项整治创出特色、抓出成效。三是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督促党委(党组)坚决扛起专项整治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工作推进会等方式,督促各牵头单位认真开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安排部署、组织推动、问题排查、整改销号、建立机制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推动整治扎实推进。截止目前,共开展督导检查13次,明察暗访6次,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下发工作提醒函4份,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对2起乱收费、执行难的典型案例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要求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实处发力,深刻查找问题根源、推动整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系统施治。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治理重点。10个牵头部门紧盯牵头任务,结合渭滨区实际,分别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重点、厘清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整治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结合,深入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对排查的29个群众“急难盼愁”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43项整改措施,扎实整改。二是切实转变作风,解决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工作落实,配合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合力推进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已协调110个停车场5000多个停车泊位夜间免费停车,推动新建改造8所公办幼儿园、3所中小学,增加学前学位520个、中小学学位6000个,累计为群众清退电费、超标准收取的电梯费、暖气费189.04万元,深受群众好评。三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中省市主流网站、网络媒体、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印发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公告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纪律保障。一是及时收集公布各领域监督举报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印制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公告,在全区200余个停车场进行张贴,方便群众投诉。二是主动摸排问题线索。紧盯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成立专项检查组,由纪委常委带队,抽调专人,针对道路临时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人行道停车场、公益性停车场、旅游景点和卫健系统停车场等重点领域,停车场规划、审批、建设和停车费用收缴、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了全面翻查,查阅资料170余卷、承包合同230余份,发现问题5个。同时,对近年来审计监督、巡察监督反馈问题及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翻查,抽调专人重新进行核查。三是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高效分办交办,加强督查督办。对发现的停车、环保方面10件问题线索,区纪委常委带队,成立专案组,开展审查调查。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已查处问题5件,处分7人,提醒谈话9人,诫勉谈话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