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渭滨区纪委监委迅速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多举措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秩序。
加强领导,搭建机构。成立以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区纪委常委为正、副组长的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强化对宣传年活动的领导,统筹推进重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访室,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各项具体任务协调落实等工作。
制定方案,夯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重点内容、以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四进”活动为抓手全面开展宣传年活动。同时,积极指导各镇(街)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创新载体、把握节奏,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积极动员,广泛宣传。一是要求全区各镇(街)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相关单位积极行动,迅速参与到此次宣传年活动中来。二是在渭滨纪检监察网上公开举报途径,公布来信、来访地址和网络、电话举报方式,转发了《规则》原文、《规则》解读、《规则》问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细化涉及纪检监察干部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切实做好“线上”和“线下”宣传衔接工作,确保宣传全方位、常态化、无死角。三是在渭滨纪检监察网上及“渭滨清风”微信公众号上转载推送《一图搞定!纪检监察机关是如何处理检举控告的》图解,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向群众普及纪检监察各种信访举报途径的方法和步骤,引导群众了解《规则》内容,选择快速便捷的举报方式,正确行使监督权力,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建好阵地,强化服务。修订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事项》《各级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受理权限》《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办理流程》以及《检举控告人权利义务》等5项制度和规定,在区纪委信访接待室上墙公开宣传,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访。同时,要求各镇(街)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5月8日前将上述5项制度和规定完善上墙,为群众来访提供便捷、周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