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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四措并举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

时间:2020-05-13 17:24  来源: 千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方案,积极主动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年活动,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接到市纪委《方案》后,县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学习传达《宝鸡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方案》,及时制定《千阳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贯彻落实方案》。明确以分管副书记为负责人,信访室、宣教室、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宣传年的具体落实。

二是开展学习自查。县纪委常委会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在学习上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有关单位对《规则》和《规则》的解读进行学习领会。同时在学习《规则》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检举控告受理办理、综合分析、检查督办等方面与《规则》不一致的六个细节,形成自查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进行修订。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千阳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宝鸡千阳清风”上刊登《规则》和《规则》相应的解读,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开举报途径,公布来信、来访地址和网络、电话举报方式,引导群众选择便捷的举报方式。结合廉政下乡、纪法宣传等活动,开展信访举报知识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四进活动”, 加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信访举报知识的了解。结合“纪法课堂”对《规则》进行学习宣讲,提升纪检监察干事的办信办案能力,规范办信办案流程。

四是鼓励实名举报。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向群众宣传实名检举控告可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鼓励群众进行实名检举控告。定期将实名检举控告的受理、办理、办结情况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建立实名举报台账,定期向承办部门询问办理进度,保证举报线索不流失。做好实名检举控告核实认定工作,收到实名举报信后,通过电话或当面询问的方式进行实名举报信息核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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