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新要求,为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立了新目标。宝鸡市正在扎实开展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市委巡察组组长,结合巡察工作经历,自己认为,应在责任贯通的探索实践中充分发挥政治巡察这一重要媒介作用,通过巡察监督解决责任落实中的“焦点”“堵点”“难点”问题,有效助推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一要更加强调巡察利剑作用,发现责任落实不力的“焦点”。巡察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发现问题的多少和质量,唯有围绕每轮巡察的关注点,挖出一批有份量、令被巡察单位心服口服的问题线索,才能真正引起被巡察单位的警觉,形成震慑、推动整改,也才能赢得组织和群众满意。我组在某单位巡察时,发现该单位职责范围内民生事项信访投诉量不大,表面上看没有问题,但在随后查看分析信访投诉件办理情况时发现,即便较少的信访量也未办结,而且存在重信重访问题,分管领导表现出较严重的“新官不理旧账”思想。巡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都在于发现问题,但找到问题的突破口往往很难,很多时候巡察干部也会被被巡察单位多年来光鲜的工作成绩所迷惑,在需要练就“火眼金睛”的同时,更需要学懂弄通各项政策规定,严格以党章党规党纪和行业政策要求等衡量被巡察单位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找到“焦点”问题。
二要更加聚焦政治巡察定位,找准影响责任贯通的“堵点”。开展巡察工作必须运用政治思维,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突出政治视角,既找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又找背后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弄清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助责任等履行不力的根源。我组在某单位巡察时,发现该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执行不规范,本应以党组文件印发执行的事项仅口头或以行政会议纪要形式通知执行,致使一些日常工作效率低、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打折扣。深入查访发现问题根源在于党政两位主要负责人之间有隔阂,一些重大事项未经党组会决策通过,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未发挥。巡察组需要在每次的巡察工作中,透过财务管理混乱、工作作风懈怠等表面问题洞察其深层次原因,看党组织书记、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行政“一把手”等应该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否将责任履行到位,是否对长期暴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置之不理,致使矛盾和问题扩大化,从而找准“堵点”。
三要更加重视巡察整改落实,解决责任贯通联动的“难点”。整改落实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必须将整改落实工作抓具体,要督促被巡察单位盯住巡察组反馈的每个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且通过这些整改措施的落地、相关制度机制的健全,解决责任贯通的“难点”问题。我组在某单位巡察时,发现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处置问题线索失之于软,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反映,党组织支持过问纪检监察工作较少,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阻力较大。巡察反馈时,巡察组向党组织提出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问题,向党组织书记提出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向纪检监察机构提出及时向党组织报告重点工作等细化整改建议,并针对此问题整改开展了“回头看”。巡察整改工作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通过报告制度全面总结反映巡察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倒逼责任主体及时整改,彰显巡察监督严肃性和公信力,推动各类责任有效落实、贯通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