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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建立纪检监察建议抄送机制 贯通协同“两个责任”

时间:2020-07-24 17:21  来源: 眉县纪委监委   作者:郭鹏超   点击:

“基层供销联社在落实财务管理等制度方面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廉政风险较大,建议你单位启动基层供销联社风险排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请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包抓联系的基层联社负责同志的教育管理监督”......连日来,眉县供销联社党委及几位班子成员都收到了县纪委发出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县供销联社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启动供销联社系统内的自查自纠,梳理查找并整改问题22个,完善供销系统企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制度2项,在14个基层企业(联社)扎实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系统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提升。

我市启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眉县高度重视,以改革试点为契机,制定印发了《眉县纪检监察建议抄送和廉情抄告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抄送和廉情抄告机制贯通“两个责任”的通知》,对纪检监察机关在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日常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监督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突出的问题,根据制发主体、适用主体不同,细化分类明确了纪律检查建议书抄送的5种情形、监察建议书抄送的7种情形、廉情抄告的8种情形,以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廉情抄告书为载体,通过抄送和抄告的形式,破解沟通不足、信息不畅、责任不联的尴尬局面,进一步消除断点、打通堵点,切实发挥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的协助作用。

县纪委监委根据工作实际,对重大问题及时制定建议书和廉情抄告,第一时间书面呈送县委主要领导。对一般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经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签发后,抄送责任单位的分管(包抓联系)县级领导、党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相关纪检监察组织,由责任单位的分管(包抓联系)县委常委、分管(包抓联系)县级领导牵头督促,责任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共同落实整改任务,相关纪检监察组织全程跟进监督,确保建议不落空,整改不走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县纪委监委建立了跟踪问效机制,对抄送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及廉情抄告书,定期汇总统计,建立专门台账,对落实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及时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定期报告县委主要领导、反馈相关县委常委、分管(包抓联系)县级领导。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工作敷衍、推诿应付的,及时启动约谈问责机制,由县委主要领导约谈相关县委常委及分管(包抓联系)县级领导,县纪委书记约谈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并由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全面压实各级责任,有效推动问题整改。截止目前,已抄送纪律检查建议书10份、监察建议书3份,发送廉情抄告书5份,批评教育4人,诫勉3人,推动有关责任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7次,在行业领域开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2批次,完善制度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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