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陇县纪委监委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作为保障惠民政策落地、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抓手,以项目资金、惠民补贴发放为切入点,通过专班化推进、闭环式整改、链条化监督,持续压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乡村振兴资金规范管理使用。
该县纪委监委主动靠前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主要负责同志下沉一线督导调研,与部门会商推进整治工作,把准工作要求,摸清问题症结,谋划推进措施,推动职能部门聚焦“突击战”确定的6项重点任务,靶向发力、对症施治、集中攻坚。督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落实牵头责任,行业专班主动跟进,分级分类开展专项督导,紧盯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地毯式”清理排查。
针对发现的惠农惠民补贴资金迟拨滞拨、产业帮扶项目效益发挥不佳等“病灶”,督促相关部门建立问题、措施、成效三个清单,并举一反三、系统施治,限期整改销号。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纪检监察+巡察”监督机制,跟踪问效、形成闭环。聚焦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推动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建立“一卡通”资金发放失败问题向“主管部门、镇财政所”双反馈制度,做到第一时间纠错、及时高效发放。紧盯帮扶产业项目运行中的堵点难点,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建立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四个一批”台账,通过精准投放与高效利用衔接资金,撬动帮扶产业项目高效盘活,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截至目前,推动完成行业性、领域性问题整改13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件,清缴追回资金297.7万元。
同时,把问题线索作为拓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抓手,采取“委领导+室组”联动监督模式,通过实地走访、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职能部门主动梳理、排查、移交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办案开路,落实领导包案、“室组地”联合办案、提级办理等措施,严惩村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今年以来,督促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5件,处置问题线索17条,立案14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
此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修订完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4项,从源头上规范资金管理,让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小切口’精准发力,通过对监管制度机制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不断强化跟踪问效,推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提质增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陇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