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以来,陇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领会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小切口”精准发力,以整治成效答好“民生答卷”。
坚持高位推动,精准“点题”。县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带头履职,亲自部署、批示要求,深入调研,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集中整治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包抓县级领导工作进展汇报,对集中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的镇和部门“一把手”集中约谈,倒逼责任落实。县政府召开常务会,分领域调研指导,全力配合集中整治有效推进。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牵头责任,及时向县委汇报中省市领导讲话、最新要求及全县集中整治工作进展,通过一线调研、定期调度、工作提醒、通报反馈等措施,全力做好集中整治的统筹协调和联系指导,形成党委、政府、纪委同题共答的工作合力。
坚持对标对表,靶向“破题”。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为答好“民生答卷”的重要内容,梳理民生热点难点,抓住痛点堵点,找出症结、靶向“施药”。实行委领导班子分领域包抓联系制度,对镇和部门开展点题指导,坚持责任部门排查、纪委监委常态化督查、信访问题核查三条线同步推进,督促主责部门进行集中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对标对表梳理各领域突出问题,推动监督、监管同向发力。建立纪委监委与牵头部门沟通衔接、调度会商、线索移交、周汇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着问题下沉部门开展调研,立足实际,综合研判,将“乡村振兴、医疗、住房”三个领域作为全县集中整治重点,并将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纳入整治内容,靶向发力,对症施治,确保集中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坚持集中攻坚,聚力“解题”。全面排查问题线索,组织开展多轮次问题线索起底,制定《室组地协作工作实施办法》,成立4个办案协作区,落实派驻机构集中办公要求,统筹用好县镇办案力量,及时查办处置。集中整治以来,各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84件,经梳理汇总作为问题线索予以处置的38件,县纪委共梳理群腐领域问题线索153件,对乡村振兴土地复垦项目中收受贿赂的原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吴某某立案审查调查,采取留置措施;对县中医医院收费员薛某涉嫌挪用公款问题立案查处,采取留置措施;对网络舆情反映的陇县实验中学在校生被打、被索要香烟财物等问题,对3名分管校领导立案审查,在全县形成震慑。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立案118人,处分40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追缴资金42万元。
坚持纠风治乱,高效“答题”。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规范,以提升行业治理为抓手,以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为重点,共排查梳理行业领域突出问题199件,解决销号167件,受理群众投诉151件,办理完成148件,为群众办理实事210件,建立完善保障制度36项,切实做到推动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取得让群众可感可及的成效。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进一步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将全县864个组财务纳入村集体管理,开展农村集体合同清理“回头看”,追缴合同欠款106.9万元。聚焦教育领域,围绕城区三所学校“大班额”问题,组建教育集团,整合教育资源,增设16个教学班,解决“大班额”问题;紧盯在招生入学中违规为他人提供便利问题,督促县教育局启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推动学校录取更加透明、公平。聚焦医疗卫生领域,完善公办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检查结果互认要求,城区4个医院纳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县级医院38项检验项目互认实现全覆盖,群众住院次均费用较同期明显下降。聚焦住房保障领域,设立公租房办事服务大厅,对群众开展“一站式”服务,开展违规享受公租房专项行动,追回违规享受的补贴1.29万元,追回拖欠租金63万元,收回公租房源115套,对符合条件的69户群众重新分配房源,发放未安置群众过渡费165.45万元。为全县23个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办理了房产证首次登记,清理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县城兆新锦都、文化上林小区“办证难”问题,现已完成8栋楼首次登记。聚焦生态环保领域,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生活污水排放难问题,为八渡镇大力村新建日处理80立方米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项目,现已完成项目进度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