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常红军代表县监委作的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陇县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近年来,在省、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监委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深入整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民生资金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破解民生痛点难点堵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报告从五个方面总结了全县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的做法和成效。报告介绍,全县各级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着力提高政治监督成效,持续加强作风效能监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6件,处分195人。针对基层堵点难点焦点,紧盯重点领域、惠民项目资金、小微权力等重点,聚焦教育、卫生、环保、养老社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急难愁盼”推进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提升群众安全感,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着力构建长效常治机制,推动“惩腐打伞”
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常态化。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不断深化以案促改,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018年以来,全县累计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941件,处分895人。一批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得到及时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人员被严肃查处。
报告指出,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任务依然繁重,对监察组织常态化开展整治提出更高要求。下一步,全县监察组织将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富民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政治责任、群众切身利益、标本兼治和自身建设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监督、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一体推进“三不”、提高监督能力,扎实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