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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四步走”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双安全”

时间:2022-05-31 15:33  来源: 陇县纪委监委   作者:闫芳平   点击:

“谈话室内严禁随意放置任何具有安全隐患的物品,请立即整改!”“请工作人员现场操作使用一下监控设备……”这是陇县纪委监委每月开展的审查调查安全检查过程中询问的一个场景。

今年来,陇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始终坚持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压实安全之责,坚决把审查调查安全各项规定贯穿到审查调查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着重从强化教育、完善制度、细化责任、加强监督方面入手,全力保障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有效运行。

强化教育,树牢安全意识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工作理念,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审查调查工作始终,对中省市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部署,坚持逢会必讲、逢案必提、常抓不懈,在保证审查调查工作效率的同时更加重视审查调查安全。依托委机关学习会和工作例会,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掌握审查调查安全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学习纳入审查调查的全过程,规范程序操作,有效把控办案安全风险点,真正做到“安全无小事”。

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照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全面梳理安全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制定《审查调查谈话场所管理办法》《审查调查谈话场所应急预案》《“走读式”谈话工作制度》《谈话室使用登记册》等工作规定和台账,对审查调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提出规范化操作要求,从小节、细节等方面约束管控审查调查人员,严格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为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积极与县卫健局沟通衔接,与县级3家公立医院和10家镇卫生院逐一签订了《审查调查医疗保障协作协议》,全面建立起审查调查医疗保障联动机制,为安全执纪审查开辟了“绿色通道”。

细化责任,筑牢安全防线。明确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要求,建立审查调查工作安全责任体系,对办案安全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和案件主办人负全责的责任体系,组织全体办案人员认真学习并签订办案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把安全工作具体到事、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审查调查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形成了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落实的审查调查安全良性闭环工作机制,全面筑牢审查调查工作的“安全线”,形成安全责任人人有、办案安全人人抓的良好氛围。

加强监督,全面排查隐患。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由分管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亲自带队,对审查调查安全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深入全县审查调查谈话场所对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安全制度落实、紧急医疗药品配备以及谈话室使用管理等情况,排查审查调查安全的风险点和关键点,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督促落实到位,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进一步规范内控程序,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隐患,整改提高,倒逼绷紧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安全这根弦。

下一步,陇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查漏补缺,防微杜渐,切实筑牢安全思想防线,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成为全员共识,有效维护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持续保持审查调查工作“零事故”“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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