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县区动态 > 陇县 > 正文

陇县:“四项举措”严防“节日病”

时间:2022-04-29 09:15  来源: 陇县纪委监委   作者:刘亮   点击:

“五一”、端午将至,陇县纪委监委通过“明要求、抓宣传、强监督、严查处”等举措,进一步抓好节日期间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持续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明要求,厘清“责任田”。印发《关于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强化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及时提醒,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层层把好关口。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廉洁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严防“四风”反弹。

抓宣传,打好“预防针”。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网、电、信、访一体受理节日期间举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通过网站、短信和微信平台和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和廉洁提示函,切实强化廉洁提醒教育。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引导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严守廉洁过节纪律要求。

强监督,筑牢“防火墙”。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和暗访组,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节日病”,紧盯“酒杯中的奢靡之风”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等内容,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充分运用县纪委监委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的比对分析、监测预警等功能,强化对重点领域的靶向监督,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作出处置。

严查处,架设“高压线”。县纪委监委将对节日期间禁而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严”的信号,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同时将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通报曝光的教育引导作用和警示震慑效应。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