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陇县制定出台了《陇县政治生态监测评价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科学量化评估,为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提供基本遵循,着力推动全县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具体化、常态化。
《办法》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共六章15条,分为总则、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方式、考评结果的反馈及运用、考核评价工作要求和附则。
《办法》明确了开展政治生态评价的内容,重点围绕“领导班子、纪律规矩、选人用人、正风反腐、党内组织生活”等六方面内容开展政治生态成效评价,并从七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评价考核程序和方式,同时《办法》细化设置了指标权重和评价规则,设置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2个,具体评价指标86个,着力构建具体化、项目化、可量化的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同时《办法》还明确了考评结果的反馈运用和考核评价工作要求。
《办法》实施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79次,下发督办函、工作提示函63份,督促职能部门修订完善制度11项,为做好全年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聚焦发现问题精准监督、精准施策夯实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