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确保残疾人相关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精准使用,千阳县纪委监委从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入手,精准监督,强化监管,切实织密扎牢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
该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县残联规范资金拨付与使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完备资金拨付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严格审核补贴对象资料与信息系统数据,强化动态跟踪,及时调整补贴对象名单,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实现“应发尽发、足额发放”。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县残联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各类助残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不随意调整、挪作他用,不套取、沉淀项目资金,不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确保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绩效显著、资金使用安全合理合规合法。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县残联和相关部门加强资金内控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0万元以上项目均通过政府采购方式,30万元以下进行竞争性磋商,30万元以上进行公开招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纪委跟踪督促检查,及时指出和纠正存在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截止目前,该县投入20万元,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80户;投入5万元,建成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1个;投入47万元,实施托养照护服务141人,建成村级风帆残疾人托养服务站2个;投入4万元,新建4个助残就业服务驿站,配备辅具88件;投入14万元,为1796名残疾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投入46万元,为61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