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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多维度发力护航野生动物保护

时间:2026-01-16 09:55  来源: 千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为切实守护辖区鸟类资源,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千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重点任务,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狠抓落实,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筑牢坚实的纪律防线。

强化部署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该县纪委监委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各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以“爱鸟周”活动为重点开展系列主题宣传20余次,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分发宣传单累计11104个(张/条),发布宣传信息16691条,举办讲座、开展科普展览12次。林业部门建立野生动物义务监督员制度和志愿者活动,设立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参与鸟类保护监督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浓厚氛围。

全面巡查监管,巩固保护成果。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联合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相关单位开展专题监督检查,督促行业部门全方位、多维度对千湖湿地、林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做到严防严管严控。以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为突破,以重拳打击的高压态势,先后开展专项检查6轮次,累计发现问题22个,行政立案7个,涉及合法养殖信鸽439只、鹌鹑5只、虎皮鹦鹉112只、原鸽20只、肉鸽300只、文鸟和珍珠鸟共10只、白毛脚鸽1只;涉及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蓝孔雀6只、八哥2只、石鸡3只,均已送往湿地救护站进行救助喂养,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督促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移交相关线索2条。

完善救助机制,积极稳妥处置。督促县林业部门改善救助机制,设立值班人员24小时响应机制。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县累计救助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7次。经过市林业专家评估后,市林业站野动保护科、县林业局、千湖湿地联合在千湖湿地保护区放飞了救助、收缴的野生鸟类7只。其中的画眉2只、红嘴相思鸟1只、燕隼1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家鸽3只属于“三有”保护鸟类。

压实管护责任,强化动态监护。压实四级林长属地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合力推动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督促县林业部门压实局属单位、镇集体林管护分站、420名护林员工作责任,加强日常宣传引导,强化野外巡查巡护,不间断开展线索摸排,特别是对千山、千湖湿地等区域内的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实施动态监测。加快推进监管区域全覆盖,高效运转林长智慧云平台监测系统。结合实际安装视频监控23处、红外相机20台,配备观测监测仪器12台(套),不断提升信息化管控能力,实时监测鸟类活动及环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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