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千阳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靶向监督、精准施策,全力推进残疾人补贴政策落地落实,织密扎牢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用监督力度保障惠残温度。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确保残疾人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精准、安全惠及每一户残疾人家庭,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通过陕西省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管理平台,按时、足额将各类补贴资金拨付至残疾人惠民补贴“一卡通”账户,确保资金发放及时、足额,直达群众。及时做好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调整,通过入户排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全面梳理残疾人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从源头上防止“误发”。
同时,督促县残联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完备资金拨付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残疾人补贴资金等问题。严格审核补贴对象资料与信息系统数据,强化动态跟踪,及时调整补贴对象名单,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实现“应发尽发、足额发放”。并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发放金额等信息由各镇在发放前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此外,督促县残联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各类助残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不随意调整、挪作他用,不套取、沉淀项目资金,不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强化项目风险管控,及时指出和纠正存在问题,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
截至目前,全县通过“一卡通”为574名一级重度残疾人及17名镇、社区专职委员发放慰问金5.91万元;为56户残疾人家庭发放助残项目资金28万元;为26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万元;为98名肢体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2.548万元;为547名精神残疾人发放服药补贴10.94万元;为20名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发放残疾评定补贴0.3万元。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扶残助残补贴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扶残助残政策真正惠及困难残疾群众。”千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