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县区动态 > 千阳县 > 正文

千阳:三举措深化医疗领域集中整治

时间:2025-09-24 15:15  来源: 千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今年以来,千阳县纪委监委持续紧盯医疗领域突出问题,把集中整治过度诊疗、药械采购、医保基金作为突破口,建立“室组镇联合”和“协作区+部门”的监督执纪模式,明确靶向抓治理,系统施治促规范,不断推进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卫健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一询问一分析一排查”,治理过度诊疗行为。定期深入各医疗机构,对住院病人诊疗情况进行询问,对典型病案抽调专家进行分析,对县级医院检验套餐全面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对原先涉及套餐检查的肝功、肾功、C反应蛋白和超敏C反应蛋白,按照《诊疗规范》要求进行了单独设置,独立设置检化验项目36项,切实减轻了群众检化验的医疗负担。

县纪委监委还督促县卫健局制定了《药械采购监管办法》,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事前报备+重点约谈+监督检查”的方式,强化对药械采购的监督。各医疗机构在采购前将采购事项向县卫健局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双报备”。纪检监察组对负责药械采购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采购活动结束后,对部分采购事项进行抽查检查。上半年,各医疗机构报备采购和工程事项16项,实施提醒谈话36人次,抽查采购事项6项,向三家医疗机构反馈问题5个。

此外,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医保局牵头制定医保基金监管办法,部门联合作战,开展“大数据筛查、现场督查、交叉检查”,规范医保基金监管。截至8月底,全县通过医保系统筛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5个,现场检查和交叉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8个,共涉及医保基金56.32万元。针对排查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整改台账,设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逐件进行整改销号。并对5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6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版权所有: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07501330号-2 
推荐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