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推动加大基层监督办案力度。千阳县纪委监委立足基层实际,在加强监督体系、延伸监督触角、优化监督方式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拓展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执行六条措施,着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让基层监督更加有形有色。
统筹力量,实现联动监督。按照“归口管理、优势互补、力量融合”的原则,将县纪委监委3个纪检监察室分别与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7个镇纪委划分为3个联动协作区,建立“室”统筹协调、“组”“地”联动响应机制,通过联合监督、以案代训、以干代培等方式,做到协作区内力量共用、资源共享,提升镇村监督执纪综合能力,将“1+1+1>3”的监督效能重心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基层监督力量,在现有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架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3种监督方式(村纪检委员监督、村廉情监督员监督、村务监督联络员监督),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成果共享、工作保障等工作机制,确定日常监督事项、制定监督清单,把监督向基层拓展,以“最后一公里”的畅通促进监督体系上下贯通。
改进方式,推动监督延伸。为了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丰富监督方式,千阳县强化“联动式”监督,印发《拓展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执行六条措施(试行)》《千阳县深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意见》。65名村纪检委员(村监委会主任)、229名村廉情监督员、65名村务监督联络员在镇党委和镇纪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层级监督优势,通过事前报备、事中参与、事后跟进监督的模式,实现镇纪委对村级重要事项决策部署过程监督全覆盖,推动监督向基层下沉、延伸,形成监督工作闭环。推动监督下乡与基层民主有机结合,共同聚集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村务决策和公开、“三资”管理以及村组干部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监督重点,突出3个协作区优势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告镇纪委、重大问题线索直报县纪委。
打通堵点,确保监督实效。把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与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坚持“小切口”治理民生“大问题”的理念,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到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上,聚焦到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上学、办证难和“三资”管理4个重点领域。镇纪委结合重点节点工作对村纪检委员、村廉情监督员、村务监督联络员思想政治、纪律作风、业务能力开展综合培训,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对新聘人员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对阶段性重大任务开展专题培训。三年来,全县持续推进“小微权力”监督,有形有色有效的监督显著提升,7个镇65个村村组干部检举控告量逐年下降16.4%、28.9%和8.6%。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村组党员干部和村级事务日常监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微腐败”发生,以可感可及的变化回应群众关切,以实际行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千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