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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出台《指引》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

时间:2023-07-12 10:15  来源: 千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郭峰强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责任,切实把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保密安全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政治生态,近日,千阳县纪委监委出台《千阳县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立规矩”。

《指引》共六章29条,在深入贯彻《党章》《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及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严禁”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列出“负面清单”,划出行为“红线”。《指引》规定,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县委巡察办全体在岗在编人员,及借调抽调人员要统一纳入监管,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网络行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要纳入监督检查范围。

结合工作实际,《指引》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日常办公、信息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公文处理、信息宣传等关键环节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规范信息发布审核,规范使用网络工具,不得通过网络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结合生活实际,《指引》针对网络社交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严格管理社交账户、网络群组言行,不散布虚假谣言,不传播抹黑党和国家、军队形象信息,歪曲革命历史、传统文化等违规言论;倡导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不文明用语、网络暴力、赌博诈骗等违法行为,积极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指引》要求,对违反工作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等严肃处理。

下一步,千阳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保密意识、网络阵地意识、舆情意识、风险意识教育,将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言行作为日常教育监督重点,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纯洁思想、纯洁组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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