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了县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模拟案卷》,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文书使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千阳县纪委监委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积极贯彻落实,四措并举,推动《模拟案卷》新要求、新标准在县镇两级纪检监察工作中落实落细。
及时部署,确保《模拟案卷》推广使用工作有效衔接。由县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对市纪委监委转发省纪委监委《模拟案卷》资料先学一步,并在严格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于3月初向全县7个镇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信访(案管)室等机构编号印发了新版《模拟案卷》,并发文督促指导学习使用,为切实提升县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办理水平打好基础。
集中培训,确保《模拟案卷》推广使用要求落实落细。在印发资料加强自学的同时,积极组织调研征询资料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各类《模拟案卷》使用细节问题,对全县各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以及信访(案管)室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模拟案卷》文本解读集中培训会,进一步解决资料使用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
严格执行,结合实际全面推进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化。相关资料下发后,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按照自学领悟、集体研究、培训辅导、研讨解惑“四步走”学习思路要求,对标《模拟案卷》新要求新标准,在案件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中积极探索运用,逐步推进《模拟案卷》使用和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集思广益,强化指导不断提升推广使用工作质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推动《模拟案卷》推广使用工作的同时,及时与各镇纪委、纪检监察室等案件办理机构沟通,切实解决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疑惑,全力开展业务指导,持续提升县镇两级纪检监察干部规范使用《模拟案卷》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截至目前,千阳县纪委监委对照《模拟案卷》标准,共立办案件58件,其中县级9件,镇级49件,纪检监察办案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