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是案件审理工作的核心要求,其工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纪检监察系统的执纪执法水平。我们将坚持把好这‘最后一道关口’,努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千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说道。
为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规范办案程序,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办案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千阳县纪委监委安排审理部分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强化监督制约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和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围绕案件办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对委机关自办案件开展了一次“全面体检”。
通过对2021年以来已办结的案件,逐卷、逐页、逐项开展自查,与上级要求进行对标对表、举一反三,着力解决案件审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在强化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养的基础上,始终秉持“二十四字方针”,严把案件审理程序、证据、定性、量纪等关口,2021年以来,精准审理高效办结案件52件。
近年来,千阳县纪委监委创新理论学习方式,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上级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案件复盘自查评析。在案件移送审理,全面阅卷的过程中,审理组人员通过案件研讨、相互提问、辨论评判,对案件所涉及的纪法要点进行审慎论证,进而加深对性质认定、处理处置、程序手续等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解认知,在共研互动中快速提升审理业务能力。
通过“老带新”手把手传帮带,分享案件审理工作经验,引导年轻干部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新要求,破解本领恐慌、锤炼专业素养、提升履职能力,并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同时,给年轻审理干部督责任压担子,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审理工作实践,安排年轻干部跟案锻炼,让他们边学习边实践,每年自主审理案件不少于4件、制作阅卷笔录不少于12份。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常态化开展跟踪回访教育,做好审理的‘后半篇文章’,让案件审理不仅要注重质量,还体现人文关怀。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心理顾虑,为受处分人员“解心结”,既送去组织的关心关爱,又帮助他们卸掉思想包袱、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在各自岗位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