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县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有没有到你们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检查了哪些项目?”“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食品有没有留样?”千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问道。
春季是校园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时段,千阳县纪委监委聚焦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安排相关纪检监察组督促县市场监管局履职尽责,持续把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相结合,及时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努力为学生营造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一是落实责任促安全。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扎实开展新学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全面督查抓整改。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与县市场监管局监察室组成督查组,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督查组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的方式,通过随机现场走访、查阅资料等,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县市场监管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指导餐饮企业整改,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
三是智慧建设提效能。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建设与应用,充分发挥智慧监管作用。目前“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全县43学校家食堂达到100%全覆盖,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透明化”、食品安全监管“实时化”、线上日常监管“常态化”,提高了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截至目前,已督促县市场监管局出动监管人员64人次,检查全县各级学校(幼儿园)食堂43个,托餐机构食堂5个,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50余户,现场整改问题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