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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严把“三关” 提升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工作质效

时间:2022-12-02 15:23  来源: 千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

近年来,千阳县纪委监委严把“初筛登记、核实告知、答复反馈”三个关口,扎实做好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反馈工作,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双对照,严把初筛登记关。对照“姓名或单位名称、具体联系方式”两个实名检举控告认定主要依据,对接收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初筛,挑选出署名举报件,详细登记姓名、单位、主要举报内容、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对属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的,建立台账,“点对点”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并督促做好调查处置及政策解释工作;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由专门人员负责,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实确认工作。

双核查,严把核实告知关。对照“基本信息、是否本人举报”两个重点,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对初筛署名登记信访举报逐一进行核实。认真核实信访举报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是否有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行为、检举控告主要内容等相关信息。核实无误的,确认为实名检举控告;核实信息有误的,按匿名检举控告处置。对确认为实名纪检控告的,及时告知是否受理、由谁办理等基本信息,避免因群众不清楚是否受理、是否办理而造成重复访,越级访。截至目前,已核准实名检举控告信访举报31件。

双优先,严把答复反馈关。对照“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原则做好实名检举控告件处置反馈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优先对实名检举控告件涉及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处置,并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处理结果。实名检举控告人对反馈处理结果不满意的,督促主责部门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做好化解和反馈工作;仍不满意的,由承办部门牵头,会同主责部门通过共同反馈、多次反馈等方式,切实提高满意度。截至目前,已办结实名检举控告27件,反馈27件,办结反馈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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