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纪委监委持续跟进县级换届风气监督,有力保障换届风清气正。
一是挺纪在前明责任。在全县性换届有关会议上,县委主要领导必强调换届风气、纪委书记必重申“十严禁”纪律要求,带头落实“四必谈”,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县委组织部、各镇、有关单位普遍印制纪律要求明白卡,确保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换届工作人员全覆盖,各职能部门、镇村组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微信群推送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加大社会面宣传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群众真正关心、参与、满意。
二是严密制度重防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与县委组织部联合研学防治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惩戒措施、具体规定,与县委宣传部共同学习舆情处置政策依据、有效做法,针对监督难、问责难问题,建立了清单式督查、联合调查、专班核查制度。坚持把干部群众评价作为衡量选人用人风气的重要依据,针对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够问题,督促县委组织部落实专人对平台实时监测、动态移送制度。让纪律规矩常驻党员干部心间、让换届风气得到群众认可。
三是双向分析强监督。按照县委第十六次党代会筹备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督查责任,不断严明换届纪律,对隐患点、风险点进行联合研判分析,精细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整合大督查、室组镇联动等机制力量,加强换届风气监督,重点检查党委(党组)组织传达学习、监督检查、廉政隐患风险防范等情况和安排部署、宣传引导、警示教育、谈心谈话、人选把关等要求落实情况,组织部门“凡提四必”等政策执行情况。让党员干部知责明责担责尽责,让群众知法懂法遵法守法。